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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刊登物品清單

為維護法律合規與用戶安全,以下物品嚴禁刊登。違規刊登將立即下架並可能停用帳號。

最後更新: 2026-02-28

違法物品 ⚖️

違反台灣刑法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法律之物品

毒品與管制藥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海洛因、安非他命、搖頭丸、大麻
  • 未經許可之管制藥品(如:FM2、K他命)
  • 吸毒器具(針筒、水煙壺)

法源依據: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-11 條

刑責:製造、運輸、販賣: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

槍砲彈藥與管制刀械

常見示例:

  • 槍枝(真槍、玩具槍、空氣槍)
  • 子彈、炸藥、手榴彈
  • 管制刀械(雙面刀、武士刀、彈簧刀)
  • 電擊棒、瓦斯槍

法源依據: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7-13 條

刑責: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,併科 NT$3,000 萬以下罰金

仿冒品與盜版商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假名牌包(LV、Gucci、Chanel 等)
  • 盜版 DVD、藍光、軟體
  • 假球鞋(Nike、Adidas 等)
  • 仿冒 3C 產品(假 iPhone、AirPods)

法源依據:商標法第 95-97 條、著作權法第 91 條

刑責:侵害商標權: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NT$20 萬以下罰金

如何判斷仿冒品?避免觸法的自我檢查表

⚠️ 即使您不知道是假貨,販售仿冒品仍會觸犯刑法

常見的仿冒品警訊

  • 價格遠低於市場行情(例:NT$500 的 iPhone、NT$1,000 的 LV 包)
  • 無法提供購買證明(發票、保固卡、專櫃購證)
  • 商品來源不明(朋友託售、路邊攤購入、不記得在哪買)
  • Logo、字體、縫線、包裝與正品略有差異
  • 賣家使用模糊詞彙(「A貨」「仿品」「精仿」「工廠流出」)
  • 商品序號無法通過官網驗證

刊登前自我檢查(3 個關鍵問題)

我能證明這是從官方管道購買的嗎?

✅ 有發票、收據、專櫃購證、信用卡帳單等書面證明

⚠️ 朋友送的、路邊買的、忘記在哪買的 → ⚠️ 建議不要賣

如果這是假貨,我會被罰嗎?

會!即使您不知情,販售仿冒品仍構成犯罪(商標法§97)

1 年以下有期徒刑 + NT$50,000 以下罰金 + 民事賠償(零售單價 1500 倍以下)

這個價格合理嗎?

如果您的售價不到市價的 30%,買家會合理懷疑是假貨。請重新評估商品真實性。

如何安全販售二手精品?

  • ✅ 僅販售有購買證明的正品(發票、保固卡、專櫃購證)
  • ✅ 主動提供序號供買家驗證(例:LV、Chanel 官網序號查詢)
  • ✅ 拍攝細節照片(Logo、縫線、五金、內裡標籤)供鑑定
  • ✅ 標註購買店家、時間、原價(增加可信度)
  • ✅ 接受買家要求第三方鑑定(例:專櫃、鑑定機構)
  • ❌ 避免使用「工廠流出」「尾單」「原單」等模糊詞彙

贓物

常見示例:

  • 竊取之物品(手機、筆電、單車等)
  • 來源不明的高價商品
  • 無法提供購買證明的新品

法源依據:刑法第 349 條

刑責: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

⚠️ 購買贓物亦有刑責,交易前請確認商品來源

藥品與醫療器材 💊

違反藥事法規定,需專業醫療許可之物品

處方藥與管制藥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抗生素(如:Amoxicillin)
  • 安眠藥(如:使蒂諾斯、Stilnox)
  • 精神科用藥(抗憂鬱、抗焦慮藥物)
  • 壯陽藥(威而鋼、犀利士)

法源依據:藥事法第 82-83 條

刑責: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NT$100 萬以下罰金

醫療器材(需許可證)

第一級、第二級醫療器材需「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」或「藥局許可證」才能販售

常見示例:

  • 血壓計、血糖機、血氧機(第二級醫療器材)
  • 隱形眼鏡、角膜放大片、彩色隱形眼鏡(需藥局許可證)
  • 助聽器、輔聽器(第二級醫療器材)
  • 電動輪椅、手動輪椅(需登記證)
  • 體脂計、體組成計(第二級醫療器材)
  • 老花眼鏡、驗光配鏡服務(需驗光師執照)
  • 拐杖、助行器(行動輔具)
  • 醫療級口罩(N95、外科口罩)

法源依據: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40-42, 62 條

刑責:最高 3 年有期徒刑 + NT$1,000 萬元罰金

⚠️ 一般民生口罩可交易,醫療級需藥商許可

持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或藥局許可證者,請聯繫客服申請豁免審查:jam@toas2t.com

醫療器材許可證查詢系統

查詢您的商品是否屬於需許可之醫療器材

https://lmspiq.fda.gov.tw/web/

誇大不實的健康食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宣稱「治療癌症」的食品
  • 宣稱「壯陽」「豐胸」效果的產品
  • 未經衛福部查驗登記的保健食品

法源依據: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21 條

刑責:處 3-15 年有期徒刑,併科 NT$10-100 萬罰金

嬰幼兒用品(安全疑慮) 🍼

基於安全考量,部分嬰幼兒用品禁止二手交易

⚠️ 給父母的重要提醒

以下常見嬰幼兒用品屬「醫療器材」,即使二手品也禁止販售

許多父母不知道這些日常用品屬於醫療器材管制範圍。 雖然這些商品在藥局、婦幼用品店都能輕易買到,但依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規定, 販售醫療器材需要「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」或「藥局許可證」。

最容易誤解的品項

孕婦托腹帶、產後束腹帶

第一級醫療器材

屬於矯正支撐類醫療器材,二手品可能彈性疲乏影響支撐效果

✅ 可刊登:孕婦枕、哺乳枕(非醫療器材)

耳溫槍、額溫槍、紅外線體溫計

第二級醫療器材

體溫測量準確度影響醫療判斷,二手品可能校準失準

❌ 即使自家用過也不能賣 | ✅ 可送給親友(無償贈與不違法)

吸乳器、擠乳器(電動/手動)

第一級醫療器材

直接接觸母乳,二手品有衛生疑慮且配件可能老化

✅ 可刊登:哺乳衣、溢乳墊(拋棄式,未開封)

吸鼻器

第一級醫療器材

最常見的違規商品!接觸黏膜,二手品有感染風險

拋棄式哺乳墊、溢乳墊(開封後)

第一級醫療器材

接觸母乳,開封後有污染風險

✅ 全新未拆封可刊登

餵藥器(針筒式)

第一級醫療器材

藥品投藥器具,需無菌條件

✅ 這些嬰幼兒用品可以安心販售

  • 嬰兒推車、汽車安全座椅(2023年後符合 CNS 11497 標準)
  • 嬰兒床、遊戲床(未召回產品)
  • 奶瓶消毒鍋、溫奶器(非測溫功能)
  • 嬰兒背巾、背帶(非醫療矯正用)
  • 哺乳枕、孕婦枕(非托腹功能)
  • 嬰兒服飾、包巾、紗布巾
  • 玩具、繪本、洗澡用品
  • 副食品餐具(湯匙、碗盤)

判斷關鍵:是否具備「醫療測量功能」或「矯正治療用途」。 如有疑問,可至「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」查詢:https://lmspiq.fda.gov.tw/web/

如果我已經刊登了這些商品怎麼辦?

系統會自動偵測並拒絕刊登。如果您的商品已通過審查,請主動下架,避免觸法風險。 平台會在發現後立即移除,不會追究過往責任。

法律責任提醒

  • 即使在二手吐司平台販售,法律責任仍由賣家個人承擔
  • 平台無法為您的商品合法性背書或提供法律保護
  • 當有任何疑慮時,選擇不販售是最安全的做法

安全性嬰兒用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嬰兒汽車安全座椅(二手有事故風險)
  • 二手奶嘴、奶瓶(衛生疑慮)
  • 嬰兒床(可能不符現行安全標準)
  • 學步車(已禁售)
  • 托腹帶、束腹帶(屬醫療器材,需衛福部核准)
  • 耳溫槍、額溫槍(醫療測量設備)
  • 吸乳器、擠奶器(電動/手動皆屬醫療器材)
  • 吸鼻器(嬰兒鼻腔清潔器,台灣最常違規商品)
  • 餵藥器、液體給藥器
  • 哺乳墊、溢乳墊(貼身使用,衛生疑慮)

法源依據:商品檢驗法第 59 條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、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40-42 條

二手品可能有隱藏損壞,危及嬰幼兒安全。醫療器材需經衛福部核准,僅授權經銷商可販售。

嬰兒食品與消耗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開封過的奶粉、副食品
  • 使用過的尿布(衛生因素)
  • 過期嬰兒用品

衛生與安全考量

✅ 允許的嬰兒用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未開封全新衣物
  • 玩具(非安全性商品)
  • 嬰兒推車(狀態良好且符合安全標準)

需明確標示使用狀況與瑕疵

食品與消耗品 🍽️

基於食品安全考量,以下食品類商品禁止刊登

開封或過期食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開封過的零食、調味料、飲料
  • 過期食品(即使外觀完好)
  • 已使用的嬰兒奶粉(未開封除外)
  • 自製食品(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)

法源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8, 47-48 條

刑責:未登錄販售處 NT$30,000-3,000,000 罰鍰

開封食品存在污染風險,且無法追溯來源,違反食品安全原則

無登錄之自製食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自製醬料、果醬(未至「非登不可」平台登錄)
  • 手工水餃、包子(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)
  • 自製糕點、烘焙食品(無登錄證明)
  • 家庭釀造酒類、醃漬物

法源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7-48 條

⚠️ 月營業額低於 NT$200,000 者免辦營業登記,但仍需完成食品業者登錄

販售自製食品需先至衛福部「非登不可」平台完成食品業者登錄

酒類與菸草製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香菸、雪茄、電子煙
  • 酒精飲料(啤酒、葡萄酒、烈酒)
  • 檳榔

法源依據:菸酒管理法第 6, 31 條;菸害防制法第 8 條

刑責:販售菸酒:最高 NT$500,000 罰鍰;販售電子煙:NT$20萬~100萬罰鍰

✅ 允許的食品類商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未開封包裝食品(有效期限內,標示完整)
  • 已登錄之自製食品(需提供食品業者登錄字號)
  • 食品相關器具(碗盤、保鮮盒、廚具)

如無法提供食品業者登錄字號,建議僅刊登食品器具類商品

販售包裝食品需明確拍攝並標示:有效期限、營養標示、製造商資訊

博弈與色情內容 🎰

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兒少法規定

博弈相關物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老虎機、賭博遊戲機台
  • 賭博晶片、籌碼
  • 線上博弈帳號、點數
  • 六合彩、運彩簽注資訊

法源依據:刑法第 266-270 條(賭博罪)

刑責: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NT$9,000 萬以下罰金

色情內容

常見示例:

  • 色情影片、雜誌、圖片
  • 性玩具(情趣用品)
  • 兒少色情內容(嚴重違法)

法源依據: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6-38 條、刑法第 235 條

刑責:兒少色情: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NT$100 萬以下罰金

⚠️ 持有、散布兒少色情屬重罪

菸酒(限制交易)

常見示例:

  • 香菸、電子煙
  • 酒精飲料(啤酒、烈酒)

法源依據:菸害防制法第 13 條、菸酒管理法第 31 條

⚠️ 販售菸品予未滿 20 歲者,處 NT$1-5 萬罰鍰

需有菸酒販售許可證,平台無法查驗買家年齡

活體動物 🐾

動物福利與疫病管制考量

寵物與家畜

常見示例:

  • 狗、貓、兔子等寵物
  • 鳥類、爬蟲類
  • 魚類水族(觀賞魚除外)

法源依據:動物保護法第 22-26 條

需特定場所經營許可,平台無法確保動物福利

野生動物與保育類

常見示例:

  • 保育類動物(台灣獼猴、穿山甲等)
  • 野生動物製品(象牙、虎皮)

法源依據: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35-40 條

刑責: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NT$30-150 萬罰金

✅ 允許的動物相關商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寵物用品(飼料、玩具、籠子)
  • 水族用品(缸、過濾器)

不包含活體動物

金融商品與服務 💰

需專業金融許可,平台無法提供保障

證券與投資商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股票、債券
  • 基金、ETF 帳戶
  • 期貨、選擇權帳號

法源依據:證券交易法第 44 條

需證券商執照,私下交易違法

虛擬貨幣與 NFT

常見示例:

  • 比特幣、以太幣
  • NFT 數位藝術品
  • 虛擬貨幣錢包帳號

法源依據:洗錢防制法第 5 條

⚠️ 虛擬貨幣交易請使用合法交易所

洗錢與詐騙風險高,無法追溯交易

保險商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人壽保險契約轉讓
  • 車險、產險

法源依據:保險法第 18 條

需保險公司同意變更要保人

借貸服務

常見示例:

  • 民間借貸廣告
  • 高利貸、地下錢莊

法源依據:銀行法第 29 條

刑責:非法吸金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NT$1,000 萬以上罰金

有價票券、各類禮券與交通票證

常見示例:

  • 實體/數位禮券:百貨禮券(如 SOGO、新光三越)、超市/賣場禮券(如全聯、家樂福、大潤發)
  • 交通票券:高鐵、台鐵、客運之實體車票、乘車兌換券或取票序號
  • 折扣抵用券:飯店現金抵用券、餐廳優惠券、品牌折價券或各類活動贈品券
  • 各類提貨券:月餅券、年菜券、咖啡兌換券等具面額之憑證

不論票面金額(含 $0 元免費贈送)或交易形式(實體紙本/截圖序號),一律禁止刊登。

帳號與數位商品 🔑

違反服務條款與安全風險

遊戲帳號

常見示例:

  • 手機遊戲帳號(原神、傳說對決)
  • Steam、PlayStation 帳號
  • 遊戲虛擬寶物(裝備、道具)

⚠️ 遊戲官方明文禁止帳號交易

違反遊戲公司服務條款,帳號可能被封鎖

社群媒體帳號

常見示例:

  • Facebook、Instagram 帳號
  • LINE、Twitter 帳號
  • YouTube 頻道

法源依據:刑法第 358 條(入侵電腦罪)

違反平台服務條款,涉及身份詐欺

軟體序號與授權

常見示例:

  • Windows、Office 序號
  • Adobe Creative Cloud 帳號
  • Netflix、Spotify 共享帳號

💡 開源軟體(GPL)不受此限

違反軟體授權條款,可能是盜版序號

✅ 允許的數位商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全新未使用的遊戲點數卡
  • 實體包裝的正版軟體(含序號)

需提供購買證明與保固

危險物品 ⚠️

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質

易燃物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汽油、柴油、煤油
  • 打火機瓦斯罐
  • 酒精(95% 以上)
  • 油漆、溶劑

法源依據: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

運輸與儲存需特殊許可

爆裂物

常見示例:

  • 煙火、爆竹
  • 炸藥、TNT
  • 瓦斯鋼瓶

法源依據: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11-15 條

刑責:非法製造、販賣: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

有毒物質

常見示例:

  • 農藥、殺蟲劑(巴拉刈等)
  • 化學藥品(硫酸、鹽酸)
  • 放射性物質

法源依據: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32 條

需環保署許可,一般民眾不得持有

鋰電池(大容量)

常見示例:

  • 電動車電池
  • UPS 不斷電系統電池

法源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

⚠️ 手機、筆電內建電池不受限(正常使用範圍)

運輸危險性高,需專業回收

廢棄物與不可回收物 ♻️

環保法規限制,無再利用價值

有害廢棄物

常見示例:

  • 廢機油、廢電池
  • 日光燈管、水銀溫度計
  • 過期藥品

法源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 28-31 條

需送往專業回收機構

醫療廢棄物

常見示例:

  • 使用過的針頭、針筒
  • 帶血的紗布、繃帶
  • 過期疫苗

法源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 39 條

刑責:非法清理處 1-5 年有期徒刑,併科 NT$300 萬以下罰金

明顯垃圾

常見示例:

  • 破損無法使用的家具
  • 發霉的衣物
  • 無法開機的 3C 產品(僅回收價值)

無交易價值,請依分類回收

✅ 允許的二手物品

常見示例:

  • 功能正常的二手家電
  • 狀態良好的家具
  • 可維修的 3C 產品(需明確說明瑕疵)

需誠實描述使用狀況

檢舉與執法 🚨

如何檢舉違規商品?

  1. 在聊天室右上角點擊「🚩 檢舉」按鈕
  2. 選擇檢舉原因(違禁品、詐騙、不實資訊)
  3. 提供具體說明(選填)
  4. 送出後我們會在 **24 小時內審查**

違規刊登的後果

首次違規

商品下架 + APP 警告通知

二次違規

帳號停用 7 天 + APP 警告通知

三次違規

永久停用帳號

嚴重違法(毒品、槍械、兒少色情)

立即永久停用 + **移送司法機關**

與執法機關合作

發現重大違法行為(毒品、槍械、詐騙集團),我們會主動通報:

  • 🚓 內政部警政署(165 反詐騙專線)
  • 💊 食品藥物管理署
  • 🔫 保七總隊(槍砲查緝)

我們依法配合調查,提供必要證據(IP 位址、聊天紀錄等)。

法規查詢資源

全國法規資料庫

https://law.moj.gov.tw

衛福部食藥署

https://www.fda.gov.tw

環保署毒化物查詢

https://www.epa.gov.tw

165 反詐騙專線

165

客服信箱

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,請聯繫:

jam@toas2t.com

免責聲明

本清單無法涵蓋所有違禁品。

如有疑慮,請先查詢相關法規或寄信詢問(jam@toas2t.com)。

💡 原則:**合法、安全、不危害他人** 的物品才可交易。

⚠️ 用戶需自行負責刊登商品的合法性,平台不對違法行為負責。